第1208章 灞上李家,有债必偿-《唐朝好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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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会,上院。

    已经是黄昏时分,议会大楼已经人去楼空。

    贵族院议员和民议院议员各自回了京中的宅第或者是各道驻京进奏院,大楼里只剩下议院的吏员们,这些吏员隶属于议院,算是这里的专职的办事员。

    一楼的提案阁里,摆满了一箱箱的议员提案。

    每名议员至少得提一个议案,上议院有五千多名贵族议员,最终收到了一万零八百多份议案。一万多份折子,装满了几十口箱子。

    吏员们正紧张的忙碌着,他们要把这些议案做登记,并要做备份,还得分门别类。

    李超坐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在思虑着如何展开这个议会工作,让议院发挥出功能。哪怕现在不能一步到位,也得证明这个议会是有作用的。

    皇帝今天走的时候,脸上甚至带着点掩饰不住的小得意。

    一万多份议案啊,这还只是上议院的议案,下院还有一千八议员呢。

    今天这开幕式上,上万人跟看球赛一样,哪怕是他在上面讲话,四周的人也都在交头接耳。

    大家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议会的重要性,哪怕是贵族议员们自己,都没有怎么在意。

    李超的面前摆着一堆议案。

    他一份份的翻看,越看越摇头。

    这些议案,五花八门。

    本来,议员提出议案,自然是要针对时政,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或者是反应民情,代表百姓心声。

    但很明显,这些议员们还不懂这些,或者说没真正放在心上。

    这些肉食者,也许并不相信他们的议案会被认真对待。

    “有孩子的夫妇禁止和离!”这是一位开国伯议员的提案,说是有孩子就不能离婚。这是个奇葩的观点,这还算是在许多议案中稍微靠谱的一个了,毕竟他算是言之有物,确实提出了一个问题。

    但大唐疏律中已经有专门的婚姻条律,其中就早说明了只要有正当理由,夫妇是可以和离的,也就是协议离婚。其它比如寡妇再嫁,也是受到法律保护,妇人们的嫁妆,更是写在律法里,明确保护她们的财产。嫁妆,是算做妇人的婚前财产,受到保护的。哪怕嫁人之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嫁妆的继承权,首先是儿女,无儿女,则归由娘家父母兄弟与丈夫继承。

    还有一位开国侯提的议案,也相当雷人。

    “未完成识字班扫盲教育脱盲的人,不应当生孩子。”

    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不识字就不能生孩子,这不是剥夺人家的基本人权吗?哪怕是在大唐,也应当要讲人权的啊。

    也有一些议员提出了一些其它议案。

    “田地应当不受限制的自由买卖,朝廷不应当抑制兼并,应当取消契税。”

    “粮食属于商品,朝廷不应当强行制订保护价格,这有违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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