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6章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唐朝好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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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族审判权归贵族院。

    到头来,却又是大大加强了贵族的权益。

    不经贵族院的审判并定罪,皇帝都无权削夺贵族爵位、封地。

    “贵族的爵位、封地,到底算不算私人财产?”魏征问。

    一直坐着不说话的翰林院长马周很直接肯定的答道,“当然算私人财产!”

    “朝廷爵位能算私人财产吗?”承乾反问。

    “爵位不是官职,不是公器,自然算是私人财产。”身为翰林院长,本是皇帝身边最重要的顾问,但此时他却是直接站在贵族这边的。

    马周既是皇帝的顾问,但也是一个大贵族,贵为郡王。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是肯定的。

    其实在座的这些帝国重臣,哪一个又不是朝廷的封臣贵族呢。

    连长孙无忌,都不说话。

    他也是上堂郡王啊,当然也认为这个法案是对贵族权益们的保障。

    封不封爵,授不授领地,这个是皇帝和朝廷说了算,但既然授爵封地了,就不是朝廷想收就能收的了。

    除非犯了罪,经贵族院审判后定罪,朝廷能有处置贵族。

    让贵族院来负责贵族的审判,正是为了防止朝廷迫害贵族。

    贵族院负责审判贵族,这就和过去权贵们的八议一样,是保护他们的。

    房玄龄等都认为,贵族领主们为大唐守卫边疆,为朝廷的屏藩,辛苦卫边当然就也得有权益保障。

    要知道,他们分封的封地,可都是中原之外。甚至许多封地,分封的时候,还是别的异族在统治者,要么就是很穷很偏的地方,他们投入无数的精力和财产去经营建设,总不能哪天皇帝一句话就给收走了。

    领地就是他们的私人权力,也应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封臣们对朝廷有卫边守边的义务,甚至有开拓殖民的义务,当然就也有权力。

    看着房玄龄、长孙无忌、马周、魏征等全都态度一致,承乾感觉心有些冷。他知道,在这件事情上,他是无法让他们改变想法了。

    “好,贵族的爵位与领地俱为贵族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皇帝未经贵族院同意,不得削夺、降低贵族爵位和领地,也不得逮捕、关押、处决他们,不得没收侵犯他们的财产,贵族犯罪由贵族院审判!”

    “但是!”

    承乾目光扫过众人,“颁布税法、订立税目、税率,这些是朝廷的权力。按制,内阁制订后由上院六科审议封驳。此事,朕认为无须改变。朝廷修订税法之时可以向议会两院咨询,六科封驳审议时也可以召集议员听证,但无须提经议会两院通过。”

    对于议会,承乾始终还是很小心谨慎的对待,并不轻松的扩大他们的权力。有一个科院六科掌握封驳大权,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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