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9章 摘桃子-《唐朝好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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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超这个时候上的奏章,到底会说什么呢?

    承乾坐在那里,思绪纷飞。

    王承恩将奏章从房玄龄手里接过,递到皇帝面前。“陛下!”皇帝还有愣神,王承恩递过去的奏章也不接,他不得不小声唤道。

    连唤了好几声,承乾才终于回过神来。

    “哦。”皇帝哦了一声,拿过奏章打开。

    奏章很长,足有万言。

    许久,承乾终于看完,他长叹了一声。

    “将太师的奏章读给诸位大臣们听吧。”

    王承恩接过奏章,开始诵读。

    这封奏章只有房玄龄和皇帝看过,连马周、褚遂良等都是头一次听到内容。

    出乎意料,这不是反对皇帝提案的奏章,居然是封支持皇帝的奏章,但也不是完全的支持。

    对于铸币发钞,张超提出,发钞权可收归朝廷的中央银行,但铸币权,理应允许私铸,朝廷需要做的是订阅货币铸造的成色、大小、重量、面额标准,然后监督检查。

    铸币厂需要向朝廷缴纳十税二的特别铸币税。

    十税二,这原本就有。

    允许私人建设铸币厂,但要申请特别牌照,无照者不得铸币。铸币厂必须接受朝廷的监督管理,只能铸币朝廷统一的货币式样。禁止私铸其它类型的钱币,违反者,轻者处以罚款,重者查封。

    原本承乾一开始想收回铸币权,后来又想加征五成的特别税,使铸币厂的税达到十税七。现在张超提出了一个妥协方案,特别税是两成,而原来的所得税还是两成。不过这个特别税和所得税一样,征收方式是铸币收入所得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金额。

    这样铸币厂的税达到十税四,但铸币的利润还是较高的。

    发钞权,收归朝廷,由中央银行负责。其余的所有银行、钱庄等,不得私自发行钞票。但是,张超建议朝廷允许各银行、钱庄发行庄票、银票、支票。

    按张超说的,这种不算钱钞,只算票据。

    票据必须是记名的,有限流通。

    这算是张超的退步妥协,私人银行交出了直接发钞权,但保留了票据业务,相对来说,朝廷这边,当然也是一次胜利了。

    马周等则在惊叹张超居然能让步这么多。

    不说别的,这发钞权对现在的银行来说,要是一项最重要的权益保障了。交出发钞权,只保留票据业务,银行损失不小啊。

    尤其张超的工商银行,那是全国银行业的龙头了,张家发行的宝钞,甚至比朝廷的还要受欢迎。

    一年起码几千万上亿的发行,现在交出去,这可不止是割肉这么简单。

    这就是张超的诚意了。

    连承乾都有些动容。

    对于专卖,张超则认为盐专卖制度不变,盐民制盐,朝廷收盐,然后卖给盐商,实行的是民制官收商运商卖制度,在官府卖盐的时候,直接把盐税加在盐价里了,盐商买盐的时候,交税填盐票,凭这票引,就是交税证明,可以合法贩运盐,没有票引,就是私盐,一经查处重罚。

    原来茶专卖也差不多是如此,茶民制茶,商人贩茶,茶民不需要把茶卖给官府。而是茶商买茶时,申报衙门,纳税开单,开的单子就是茶引。每批茶都有相应的官府引文,有引文才可以销售贩卖,这相当于商品的售卖许可证和完税证明,没有茶引,就要重处。

    茶税为十税二,直接在茶售价上加价两成为税。

    糖、酒、瓷器都是如此,需要糖引、酒引、瓷引,官府并不需要如盐一样,把这些商品先收购到官仓再卖,而是直接在交易的过程里发盐引收税,控制的环节减少,生产者和贩卖间之间更加自由,对市场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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