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个权,当然是指权财之杖。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拉尔斯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 华山之巅。 寒风阵阵。 两大高手屏息对峙,气氛凝重而紧张。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而白夜和拉尔斯就躲在旁边,一脸兴奋。 等两人打起来,打个你死我活。 他们再跳出来哈哈大笑,反派无疑了。 可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 两人居然联合到了一起,成功把白夜和拉尔斯反杀。 “等等!” 拉尔斯一个激灵,怎么会想到失败这一幕了? 难道是命运石之门的选择? 冥冥中在暗示什么? 拉尔斯说道:“老板,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两个人都是‘大气运’之人,我们想着当反派,最后不会被反杀吧?” 反杀当然不是真反杀。 顶多是演变成交易阁大军压境。 真正破灭一界罢了。 要花多好多钱呢。 成本就高了。 “谁说我们要当反派了?”白夜说道,“我们是要当主角的小伙伴啊!” “哈?” 拉尔斯觉得,自己还是跟BOSS队的BOSS们一起混,比较有优越感。 不是白夜智商碾压。 而是精神病人思路广。 他拉尔斯真的跟不上,只能当当捧哏。 “主角的小伙伴,可是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白夜说道,“你不是当得好好的吗?不要废话了,你先回去,说跟丢我了。失而复得,才会珍惜。” “……” “你说我如此英俊潇洒,当个男二,没有什么问题吧?”白夜看着拉尔斯说道。 拉尔斯连连点头。 没问题,没问题。 这年头,就流行英俊不凡,各种牛逼的男二,还有菜得抠脚的男一。 只是,男二的下场大多数都不太好啊。 “老板,记得要逆袭一把,不要真的当了男二啊。”拉尔斯说完,直接跳楼。 整理了一下衣服,他走进房子里面。 “人呢?” 房子里面,林枫正在心疼房门——两扇。 分别是地下室的门,还有房子的大门,都被白夜给撞飞了。 这神经病,神经归神经,力气还真大。 看到拉尔斯两手空空地回来,林枫顿时就不高兴了。 门都没了,难道人也给跑了? “跟丢了,跑的比狗——比马还快。”拉尔斯一如既往地冷言冷语。 “该死的!” 林枫低骂了一句。 如果是真·神经病,跑了也就跑了。 但那个明显不是一般的神经病,就这么跑了。 闹出事情怎么办? 好在林枫小房子的所在,是在城市的郊区。 距离热闹的城区足有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时间。 那个神经病短时间内跑到城区的概率不大。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