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废史立牧(5)-《卡尔戏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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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泰绝非嫉贤妒能之辈,亦非迂腐固执之人。泰也素知萧让之才,只是萧让目前仅为寒门书生,并无显赫功绩而迁任比千石的县令,其资历恐其他官吏心中不服……不如先暂任其为二百石的下县县丞,再根据政绩缓慢擢升……”
如这般缓慢擢升,大才们早不耐烦跑了。雷衡心中不免腹诽,只是郑泰所言也不无道理,萧让才华还未为郡县侧目,便骤然擢拔县长,确实难服众人,何况还是弱冠之年。
该怎样解决呢?今后肯定还有萧让一般的人才投奔,总不能一律先去任什么二百石的下县县丞吧,自己拿什么吸引留住这些人才?
雷衡一阵苦思冥想,突然有了灵光,后世的官爵制度不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嘛。
雷衡嘿嘿一笑,开始了对郑泰、郑浑的“徐徐善诱”。
“公业、文公、师傅,我有二三想法,请诸君斟酌。”
“请主公喻示!”三人稍微愣神,又一齐答道。
雷衡开始说道:“县令,官秩‘比千石’者,其丞、尉官秩为‘四百石’;官秩为‘六百石’者,其丞为‘三百石’。县长,官秩‘四百石’或‘三百石’者,其丞、尉为‘二百石’。此言可对?”
“主公所言不差!”三人齐声回答。
雷衡冷笑,接着说道:“可惜太过复杂,不甚实用。何不如采用‘职级制’?”
“州牧府下设七府:
吏府掌管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户府掌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府管理学校事务及考试及外交之往来事;
兵府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
刑府掌管法律刑狱、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刑名案件;
工府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内府掌管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参与机要,总理府事。
巴州原有各曹掾所涉职权皆归入此七府。
七府主官为从事,副官为主事,主要佐官有都管、主管等。
郡县亦如此行事:
各郡设置一正(太守/郡守)、二副(郡丞、郡尉)、七曹(吏、户、礼、兵、刑、工、内等七曹);各县设置一正(县令/县长)、二副(县丞、县尉)、七房(吏、户、礼、兵、刑、工等六房)。
有品秩者谓之官(正式官员),无品秩有编者谓之吏(相当于事业编制),无品无编者谓之胥(衙门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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