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十年入道境-《宰妖就变强,我在扒皮司当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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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

    马六带着老周来到了谭刚家中。

    隔壁便是孙龙曾经的藏身之所。

    既然出来了,那必定要修理了这厮才行。

    屋中有孙龙穿过的衣裳,马六拿起闻了闻,呛得他头晕眼花。

    简直太臭了!

    古代人身上体味浓重,限于条件原始,每天洗澡的那种人几乎没有。

    尤其高手,经常练功出汗,体味更重,又蓄长发,不经常洗头,脑袋上的味道能把人活活呛晕。

    孙龙离开的时间有点长,但马六依旧能闻到他残留在空中的淡淡气味。

    一路追踪至春风楼不远处的高楼上,俯瞰万家灯火,望着花柳巷子里人来人往的嫖客,马六感受到了浓浓的红尘市井之气。

    “这孙龙身旁,怎会有王狼的气味?”

    马六嘴巴微张,深呼吸着空气中的分子,渐渐的面色凝重。

    王狼与孙龙有来往,那他背后之人,似乎已呼之欲出了。

    这一下,马六只觉头大。

    再查下去,只怕会卷入大人物们的争端之中。

    杀害为民做主的好官,又劫走朝廷的赈灾款,马六一直觉得谭刚做不出此等大案,如今看来,身后全是许明阳的影子。

    也不怪雷鹏在人家跟前说不上话,身份地位确实有差距。

    许明阳虽被免职,闲赋在家,但许家乃是千年的世家。

    而且皇帝的变革之心并未动摇,暂时让步,也只是为了安抚住满朝文武的情绪,日后再图之。

    只要皇帝不变心,许明阳迟早会再受重用。

    当朝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辑妖衙门也要受许明阳节制,人员的升迁任免,丞相有很大话语权。

    跃下高楼,沿着孙龙的气味再次追击,直至将要离开京城,马六才放弃。

    “这孙子倒是跑得快。”

    犯了命案,找人替死,离开京城避一避风头,乃是必然的选择。

    明日还要当值,马六没时间再追,与老周回了扒皮司。

    ……

    日升月落。

    这日。

    马六宰了头鸡妖。

    吸收气血,阅览记忆,发现此妖竟是北方某个起义军的头领。

    见不得贫苦百姓受官府压榨,干脆振臂一呼,反了他娘的。

    辑妖队仅派出一人,将鸡妖抓走,义军便不战自溃。

    这是个妖魔世界,武力至上。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种话,只是安慰寻常百姓的谬论。

    实则满朝上下根本不会把“民意”放在眼里。

    只有皇帝怕自己的国家江河日下,太过腐败,被后人抨击,落得一个昏君名头,才会给百姓些甜头,想着做出些功绩。

    实则他也不在乎民意,只是爱惜羽毛,想胜过历代先帝,突显自己的雄才大略。

    鸡妖被抓回衙门,受了大罪,各种酷刑轮流上。

    百姓不知他真实身份,只当他是众人推举的义军头领。

    朝廷非得让鸡妖自己写下一份认罪状,并承认他是妖魔附体,公告于民,才能彻底瓦解义军的造反之心,让他们安安心心回乡务农。

    鸡妖骨头很硬,世人所能想到的刑罚受了一遍。

    从始至终一声不吭。

    最终一口血痰喷在辑妖校尉脸上,骂了一声狗官,自绝气息而亡。

    马六看完记忆,给鸡妖起了个“雄鸡将军”的绰号。

    这种妖魔自然算善妖一类,但怨气比坏妖还浓重十倍,而且没法化解,除非这大炎朝改朝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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