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见闻色霸气的优势-《这个枪手太强了》


    第(1/3)页

    砰砰砰~

    躲避着各种子弹的嘉德利在试图逼近罗格。

    他觉得对方一个用‘枪’出名的家伙,只要自己能接近他,在近身战中就能立刻得到胜利。

    毕竟,自己本身就擅长近战,打一个不擅长近身战斗的家伙还不是手到擒来?

    嘉德利一遍在密密麻麻的子弹中躲避着,同时还说道:“不愧是暴雨罗格呢,攻势就像是暴雨一样连绵不绝呢,可惜的是对我效果不大啊!”

    想要命中他的可能性实在不大。

    眼看对方就要逼近到自己眼前了,罗格便悄然做好了近身战的准备。

    或许只能在近身战中找到机会,然后利用恶魔果实的力量,用狙击枪打嘉德利一枪,这样的话才会有获胜的可能。

    近身战,罗格也很擅长!

    双手化为‘麒麟之牙’,烈焰长剑喷涌出来,让周围的大气看起来都扭曲了。

    罗格挥剑劈砍,麒麟之牙闪过一缕光芒斩向了嘉德利胸口。

    嗤!

    嘉德利双手探出,直接抓住了两把火焰之剑。

    “生命本就短暂,火焰更是如此~”

    嘉德利双手散发着灰色光芒,那光芒弥漫出来,让麒麟之牙化为一缕缕火苗随后消散开来,光芒照在罗格身上,让他浑身上下都很是难受。

    罗格眼神微凝,一个后跳和嘉德利拉开距离。

    这个过程中,罗格发现自己的衣服像是经历了时光的洗礼一样变成了灰烬。

    好在他现在是‘超合金之体’的状态,就算失去了衣服也不要紧。

    看着浑身上下呈现金属棱角的罗格,哪怕是嘉德利也颇有些惊叹。

    这个样子的他充满了力量感和夸张战斗力的感觉,那就像是一个人形怪物一样,有着远超常人的压迫感。

    罗格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他要完全依靠见闻色霸气来和对方进行战斗,这个时候睁开眼睛反而会对自己集中精力有一些影响。

    见闻色霸气全力发动,罗格双手抬起,掌心中喷出子弹。

    砰砰砰····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