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见闻色霸气的优势-《这个枪手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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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
躲避着各种子弹的嘉德利在试图逼近罗格。
他觉得对方一个用‘枪’出名的家伙,只要自己能接近他,在近身战中就能立刻得到胜利。
毕竟,自己本身就擅长近战,打一个不擅长近身战斗的家伙还不是手到擒来?
嘉德利一遍在密密麻麻的子弹中躲避着,同时还说道:“不愧是暴雨罗格呢,攻势就像是暴雨一样连绵不绝呢,可惜的是对我效果不大啊!”
想要命中他的可能性实在不大。
眼看对方就要逼近到自己眼前了,罗格便悄然做好了近身战的准备。
或许只能在近身战中找到机会,然后利用恶魔果实的力量,用狙击枪打嘉德利一枪,这样的话才会有获胜的可能。
近身战,罗格也很擅长!
双手化为‘麒麟之牙’,烈焰长剑喷涌出来,让周围的大气看起来都扭曲了。
罗格挥剑劈砍,麒麟之牙闪过一缕光芒斩向了嘉德利胸口。
嗤!
嘉德利双手探出,直接抓住了两把火焰之剑。
“生命本就短暂,火焰更是如此~”
嘉德利双手散发着灰色光芒,那光芒弥漫出来,让麒麟之牙化为一缕缕火苗随后消散开来,光芒照在罗格身上,让他浑身上下都很是难受。
罗格眼神微凝,一个后跳和嘉德利拉开距离。
这个过程中,罗格发现自己的衣服像是经历了时光的洗礼一样变成了灰烬。
好在他现在是‘超合金之体’的状态,就算失去了衣服也不要紧。
看着浑身上下呈现金属棱角的罗格,哪怕是嘉德利也颇有些惊叹。
这个样子的他充满了力量感和夸张战斗力的感觉,那就像是一个人形怪物一样,有着远超常人的压迫感。
罗格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他要完全依靠见闻色霸气来和对方进行战斗,这个时候睁开眼睛反而会对自己集中精力有一些影响。
见闻色霸气全力发动,罗格双手抬起,掌心中喷出子弹。
砰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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