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恩威并施 四明战线-《我一生经历三千主角》


    第(1/3)页

    我一生经历三千主角正文卷第二百六十四章恩威并施四明战线“这头九华青鹿的神体血丹,倒是适合鹿生宗的那个小家伙儿。”

    王青手中捏着一枚光华缭绕的神体血丹,这是他从刚刚宰掉的一头九华青鹿大妖君身上抽出的,正合了修行《鹿王本生经》的法生。

    他笑了笑,收起这一枚血丹:

    “且看他的本事吧,他得了《鹿王本生经》和我的《明月琉璃心神相》,根底之深,已经不逊色于法域天骄,说不定有自己的缘法,并不需要这一枚血丹。”

    法生之事,不过是念动兴至,王青很快将之抛在脑后。

    距离龙门限制之力开始消散,如今也过去了大半个月,王青游走四方,专门寻了几十头大妖君,统统拿袖里乾坤一兜,然后用劲儿晃一晃,就能完完整整地将大妖君弄死,留下一枚上好的神体血丹和妖君真躯来。

    若是论起成色,恐怕法域当中的神体血丹,都没有多少能够与之一比。

    “如今离龙门限制之力彻底消散,已经没有多少时日,我也将赤焰火山和万古冰川的大妖君斩掉三成不止,此时收手,正逢其时,不能过分贪心了。”

    王青想着妖族两座圣境,盘点起人手的时候,发现死了一大堆大妖君,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表情。

    他此举,倒也不全是为了挣一笔。等到龙门限制之力从彻底消散,十八龙门开始移动,届时虽然天规不存,但化神们也不太会对普通元婴修士下手。

    这和夺龙门的机制有关。

    若是一个人族化神,斩杀了十头妖族大妖君,对于龙门移动的影响,远远不如一个人族元婴,斩杀一个同境界的妖君。

    故而双方化神,仅仅会对两族天骄动手,有意将其余寻常元婴,交给本族元婴斩杀,借以获得更大的上风。

    王青只挑了几十头大妖君下手,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毕竟两座妖族圣境的大真君数量,却是比浮黎宗所属更多。

    他既然有机会,自然要做一回裁判,使双方更公平一些。

    “其实我从来都是个有大爱的人,并不囿于种族成见,这般行事,也不过是上体天心,叫夺龙门之战平衡一点。”

    王青赞叹了一番自己的格局,才回转四明山驻地。

    又过去半月犹豫。

    龙门限制之力,终于彻底消失。

    两族所有的化神们,都遥望天际,只觉得这天高了无数,再不复之前的逼仄和狭隘。

    他们甚至不需要知云大神尊和紫鸾大妖尊的命令,便不约而同地来到前线。

    此时汇聚于这里的化神修士,已经超过百位。

    其中浮黎宗算上后续来援的神尊,拢共有四十位,而妖族汇合两座大尊圣境,妖尊数量更比人族多出一半,足足有六十余头。

    王青点了点数,忍不住吸了一口气,看向明章老祖,问道:

    “怎么玄天圣宗没有派出援军来么?”

    明章老祖神情也是凝重的很,摇了摇头,并没有说话,显然他并不知道此中详情。

    周青苍忽然骂了一句:

    “狗日的玄天圣宗,该不会叫浮黎宗自己撑着,他们将人手布置到龙宫城那一边,跑去荒域攻城略地了吧?”

    这原本就是王青当初担忧的可能之一。

    只是如今浮黎宗早早把两座妖族圣境汇合的消息递了上去,玄天圣宗还能如此不管不顾地调兵遣将?

    一团混沌蒙在王青心头。

    “龙尊说的龙门异变,妖族必定知道些什么,那人族如今,是不是也终于知道了一些详情?”

    不等王青继续猜测,已经有仙城神尊开口,问起浮黎宗来。

    “敢问浮黎大执掌,圣宗援军何在?我等以一敌二,援军却不见踪迹,莫非我第七龙门被上宗放弃了不成?”

    这话说的硬气。

    王青打眼看去,认出这位老神尊的跟脚。

    正是浮黎宗所辖仙城里,数一数二的明洞仙城之人。

    眼前这位老神尊,叫罗云神尊,修行了数千年,离大神尊只有一步之遥,和此时陈枫、王青的实际修为,其实差不多,但资格却要老上无数,哪怕问到知云大神尊的面上,也毫不胆怯。

    罗云神尊开口,引得众位神尊纷纷看向浮黎本宗方向。

    知云大神尊的神色,依旧慈和,哪怕几十位神尊的目光一齐看来,已经足够看死寻常真君人物,他老人家却十分稳阵,扬声道:

    “众位且先听本尊一言。”

    知云还是颇有威信,众神尊闻言都安静下来,只等着他。

    他环顾了一圈,才缓缓道:

    “前些时日,六大圣宗罕见一同传下法谕来,言此次夺龙门与以往历次都有不同,故而所有仙城,都要受六大圣宗统一调度。

    我浮黎宗镇守的第七龙门,对手赤焰火山并不算厉害,哪怕加上一个万古冰川,只要大尊不出,依旧堪与一战。

    而其它龙门,譬如一品大日仙城和一品寒月仙城联合镇守的第十七龙门,所要抵御的无尽山,便是妖族大圣境之下,最强大的一家势力。

    因着这般情况,六大圣宗着我等暂且镇守第七龙门,力求不败,便是大功。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