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要杀一群山贼,对牧九歌来说,比捏碎一只蚂蚁还有简单。 只是一个念头,这些山贼就全部伏诛。 这些人甚至没有看到牧九歌的面容,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牧九歌飘然而降,宛如谪仙临尘,周身纤尘不染,目光看向死去的几个侍女与护卫,并没有什么波动。 早已见惯了生死,翻手便可将这些人复活,可却没有这样做。 人终有一死,若非至亲之人,牧九歌不会轻易干涉他人的生死。 讨厌的人,和有利益瓜葛的除外。 其实牧九歌也是一个俗人。 一般俗人不同的是,牧九歌很强罢了! 至于杀死山贼,牧九歌没有一点不忍。 他可不是易小川这样的伪圣母,面对一群穷凶极恶杀人抢劫的山贼,这家伙居然不下死手,只是用竹棍将人打伤后就放走。 这不是纵恶行凶是什么? 要知道这些山贼手里都可是有人命的,今天放他们离开,明天就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死在他们的手中。 而在马车中的吕素、吕雉两姐妹,看到牧九歌轻描淡写的解决山贼,加之牧九歌超然物外的气质与俊美无双的面容,都瞬间沦陷,产生了仰慕之情。 这很正常。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论是男还是女,其实都好色。 所谓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 说白一点就是颜控。 长得好看的英雄救美,就是小女子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 长得难看的英雄就美,那就是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来世结草衔环,做牛做马报答。 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当然,也有一些注重内在美的人,但这样的人只是少数。 吕公劫后余生,平复心情后,看向牧九歌,惊为天人。 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可牧九歌刚才的手段,着实非同凡响,超出了他的认知。 甚至怀疑对方是不是传说中的仙人。 略微思索,吕公拱手行礼:“多谢恩人,若非恩人出手相救,老夫一家在劫难逃啊!” “不必客气,只是顺手而为。” 牧九歌出手,也是因为当初看《神话》的时候,很喜欢吕素。 现在的牧九歌,对于吕素,到没有其他心思,只是不想她被易小川耽误。 “救命之恩,如同再造,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 吕公会些相人之术,可却完全看不透牧九歌的命里,心中暗道:“这是天人之像啊,老夫此生竟能见天人之颜,此乃三生之幸,若是能抓住这个机会,定可飞黄腾达!” “牧神,等等我啊!” 这时,高要快步奔跑过来,因为跑得太急,有些气喘吁吁。 “这是……” 吕公有些疑惑,不明白像牧九歌这样的天人,为何会跟蓬头垢面邋里邋遢的人在一起?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