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说到底,易小川喜不喜欢吕素,肯定还是有几分喜欢的。 或许是出于感激,但已经求婚了,如果吕素没有病死,两人多半会在一起。 但吕素一死,易小川立刻就变脸,就是不想负责。 毕竟吕素只是牺牲了一条命,易小川圣母怎么能为此赔上自己的后半生和爱情呢! 而易小川对高要所做的一切,更是令人三观炸裂。 高要承认自己是个小人,但也没有易小川那样反复无常,玩弄别人的感情,还恬不知耻把过错都推到别人身上。 吕素如此,小月也是如此。 对于她人的好,易小川都欣然接受,可一旦让易小川负责的时候,他翻脸比翻书还快。 也就是只有对玉漱公主起而不舍,但那真的是爱吗? 或许更多的是一种求而不得的偏执。 在答题空间看到易小川的种种行为,高要就对易小川不报任何希望。 见吕雉追问,高要解释道:“易小川不仅是我的同乡,也是我妹妹的男朋友……” 秦朝可没有男朋友的称呼,所以吕雉不解的问道:“什么是男朋友?” 虽是问话,可吕雉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牧九歌的身上。 问这话,更像是在展现自己的存在感。 可惜牧九歌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吕雉的身上。 吕雉确实毕竟漂亮,但牧九歌的双眼目力太强,可以看到他人脸上的毛孔和各种细菌,也能看透对方的五脏六腑。 嗅觉也远超常人,能够分辨很多常人无法察觉的气息。 普通人在他面前,缺陷会被无限放大。 什么美人,不能脱去凡身,都是红颜枯骨! 也就月婵仙子、魔女这样修炼有成,才貌双绝的天之娇女,牧九歌才有些兴趣。 这次前来,其实是牧九歌少时观看神话,心中留有遗憾,否则他手底下掌控诸多世界,亿万生灵等着安排,哪有闲工夫来这个灵气近乎绝迹的低端位面。 高要可没有牧九歌的实力和心态,只挠了挠头解释道:“男朋友,就是……就是,就是那种关系嘛,你可以理解是未婚夫!虽然没有结婚,可我怎么也算是他半个大舅子吧。” “结果他跟我妹妹交往期间,在外面沾花惹草,还把我带到了这个地方,我找了他整整三年,走了上千里路,多少次差点挺不过去......” 高要说往事,都是一把辛酸一把泪。 以前他好歹也是个大厨,起码衣食无忧,自从来到这里,为了寻找易小川,他就没吃过几顿饱饭,要不是命硬,估计早就暴尸荒野了! 吕公闻言,对高要行了一礼:“高公子,实乃重情重义之人!” 高要擦了擦脸,连忙扶起吕公:“我对易小川可以说是掏心掏肺,可是易小川呢,看他先前的神态,估计早把我忘了,根本没把我当回事,我算是把他看透了!” 吕公等人闻言,回想到当时易小川见到高要的神情,心中大致已经有了判断。 这个时代,侠义之风盛行,对于重情重信之人都会佩服,对于易小川这样无情无义之辈,则会加以鄙视。 “这个易小川白有一副好皮囊,却不想是狼心狗肺之人,高公子与他割袍断义,却为明智之举。” “是啊!” 吕公一家对于易小川的印象都跌至谷底,这对他们来说算是好事,否则真和易小川走近,少不了要家破人亡! 牧九歌见几人聊得起劲,看了看天色,说道:“易小川此人是天煞孤星的命格,能避则避,话已至此,既然你们没事了,那就此别过。” 牧九歌说完,转身就准备和高要离开。 “等等,恩公请留步。” 身后传来吕公的声音。 牧九歌转身看着吕公:“还有事?” 见牧九歌似乎平易近人,比较好说话,吕公言道:“恩公前行的方向,可是前往沛县?老夫等人也正好前往沛县,如今老夫的随行护卫死的死伤的伤,若是在途中遇再到歹人,必然凶多吉少,所以老夫厚颜想请恩公同行,待到沛县之后,老夫定当报答大恩。” 吕公是个明白人,并没有隐瞒自己心中想法。 一来确实是害怕遇到其他的山贼土匪。 二来则是看出牧九歌不凡,想要结交。 “那便同行吧。” 牧九歌信手一挥,地上的尸体被沉入地底,算是入土为安。 起码比曝尸荒野,比野兽啃食的强。 吕公见此一惊:“这是仙术,恩公果真是神仙,老夫眼拙,还请仙人莫怪!” “只是一些小法术而已,不必在意,你也别老是恩公恩公的叫着,吾名牧九歌,你也可以跟高要一样叫吾牧神。” 牧九歌并没有扮猪吃老虎的打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