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殡仪馆早就有人开车过来了,几个抬尸员直接想把一人一狗装入裹尸袋,幸亏被我拦截了:“别一起放,小狗的尸体用另一个裹尸袋吧!” “好!”尸体带走后,我亲自来到了楼上,也就是死者住宿的地方,当时有痕检员就把自己找到的身份证和钱包等东西交给了我。 如果这些就是死者的证件,那这一次尸源就直接确定了。 身份证上写着针温韦三个字,年龄49,高港市号桥镇人在罗永小区买了房,因为他上面地址是小区几幢几楼的,我把这些东西还有一台手机都放进了物证袋,心想凶手竟然没有拿走能代表他身份的物件,他似乎不担心我们会直接确定死者身份。 我来到了一处洗手间,摸索了一下,却发现放置漱口杯的一处铁板上有东西被拿走的痕迹。 这个圆形的弧度是另一个漱口杯? 再观察旁边台阶上的有一个跟旁边鞋子不一样的鞋印,我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 有人似乎把属于自己的物件都带走了。 而这个人跟针温韦应该是同居关系,按照鞋印的轮廓分析,很有可能是女性。 她带走这些自身物件,原因只有一个,也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她跟死者曾经同居过。 这家伙有点问题。 不然她根本不必多此一举带走这些物件,可是她如果在这里出现过,那为何没有她的足迹呢,难道她穿了受害者的鞋子? 不过半年时间的话,有可能足迹消失或者因为其他因素而被破坏了,具体多长时间我不敢断言,但是男女脚印的消失时间肯定是不一样的,因为体重原因,女性比较轻,所以脚印比较浅,男性则反之。 不过就现场勘察结果反正就是没有,我下楼后再次找到梁小虎,说错了自己的疑惑和发现,他立马就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何队,还是你仔细呀。” 第(2/3)页